课程

第二十六条(出勤)、本科生学务管理规定

  1. 学生必须参加至少四分之三的课程每学期每课程。
  2. 然而,出席可能被当学生被迫错过类下面列出的任何原因,只要他们能够提交他们的书面要求出席识别和提供所需的书面证明他们的教授/讲师后七日内没有:
出席认证

No.

理由

持续时间

证明

1
学生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 儿童/父母死亡不超过5天
其他人最多三天
死亡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
2
入伍 整个服役期间 征兵通知、培训通知等。
3
例假 每月1天(每学期最多5天) 住院证明书(由综合医院签发)
4
因疾病或受伤住院 整个住院时间(每学期最多10天) 住院证明书(由综合医院签发)
5
  整个项目的持续时间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
其他被总统认定为有效的情形    

对打工学生的考勤认可

对打工学生的考勤认可根据《本科生学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出勤)第2.6款规定,学生毕业前找到全职工作的,经总统批准,方可获得出勤认可。 准毕业生因全职工作或求职活动(面试、体检等)而无法按规定参加所有课程,且只剩下一个学期的,可按下列条款确认其出勤率。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求职者 求职者面试证明、体检申请(电子邮件等)、笔试证明等
对于找到工作的学生来说 就业证明、工作场所国民健康保险资格证明(由国民健康保险服务处出具)、接受证书等。

条款和条件

条款和条件
这学期的前三周内 学生必须完成要求(写作考试,完成作业等),以获得认可的出席。
三周后 学生必须达到考勤认可和选择性学习的要求,并提交他们的学术表现信息,以供教师委员会审查。

出席识别过程

出席识别过程
认可的出席时间 在学期期间 学期后
三个星期以内
  • 向负责的教员提交书面的考勤申请和所需文件。
  • 部门收到的请求和文件。
  • 部门批准。
  • 参加认可
超过三个星期
  • 向负责的教员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获得考勤认可,并提交所需的文件,以及其他可供选择的学习计划。
  • 部门收到的请求和文件。
  • 经本系批准,经教职工大会决议。
  • 替代学习的结果和出席要求提交。
  • 出席认可。

注意事项

  • 想要获得三周以上出勤率认可的学生,必须将他们的作业提交给所属系的教职工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审议。(在校董会作出决定前,学生必须亲自上课。)
  • 想要获得双主修、辅修或其他与专业相关课程出勤认可的学生,还必须获得每门课程的教授和各自系的系主任的签字批准。
  • 希望获得文科课程出勤认可的学生还必须获得负责这些课程的教授的批准。
  • 有创业计划的学生应该考虑参加在职创业培训项目或者休假。